第十三章 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

1. 医学伦理与健康管理伦理的基本原则

1.1.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全方位:在医学服务中既要给予患者生物学方面的救助,更要给予心理 学、社会学方面的照护,不断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

1.2. 健康管理中的伦理原则

  1. 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的原则;
  2. 公平、合理的原则;
  3. 保守秘密的原则;
  4. 有利和主体原则;
  5. 优质服务的原则。

2. 健康管理伦理规范及权利、义务

2.1. 规范内容

  1. 健康管理提供者应遵守的规范:以人为本、文明管理;增进责任、积极主动;尊重个性、保护隐私;加强修养、提高水平;健全机制、规范制度;有效评价、完善监督;服务社会、保障健康。
  2. 服务对象应遵守的规范:与时俱进、科学理念;重视权利、履行义务;配合管理、体现主体;彰显责任、实践健康。
  3. 健康管理提供者与服务对象应共同遵守的规范:双方平等、互相尊重;遵守法律、实践规范;相互信任、相互依托;良好合作、健康和谐。

2.2. 权利内容

  1. 服务对象的权利:①合理的、平等的健康保健权;②知晓健康管理相关措施及进程的权利;③保护自身正当利益的权利;④要求保护秘密和隐私的权利;⑤要求赔偿健康损害的权利。
  2. 健康管理提供者在健康管理中的权利:①维护服务对象健康的权利;②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服务权利;③恰当地使用干涉权、拒绝权等。

2.3. 义务内容

  • 健康管理提供者的义务
    1. 对服务对象的义务:①提供健康保健服务的义务;②解除痛苦的义务;③宣传、教育的义务;④保守秘密、保护隐私的义务;⑤满足服务正当需求的义务等。
    2. 对社会的义务:①面向全社会的预防保健义务;②提高社会人群生命质量的义务;③推进健康事业发展的义务。

2.4. 服务对象的义务

  1. 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
  2. 承担相关费用的义务;
  3. 支持、配合健康管理工作的义务。

3. 健康管理师职业道德

3.1. 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2. 健康管理基本职业守则

  • 健康管理师不得在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方面歧视个体或群体。
  • 健康管理师首先应该让个体或群体了解健康管理工作的性质、特点以及个体或群体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 健康管理师在对个体或群体进行健康管理工作时,应与个体或群体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干预措施时)应与个体或群体签订书面协议。
  • 健康管理师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1. 健康管理师有责任向个人或群体说明健康管理工作的相关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2. 在健康管理工作中,一旦发现个人或群体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3. 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检查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泄露。
    4. 健康管理师只有在个体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工作或危险因素干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可能会据此辨认出个体的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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